陈博士您好,想请教您几个问题,

1. 男方奥籍,首次申请女方家庭团聚,在维也纳有五年前共同买的一套小房子,无贷款,现出租大概每月租金收入有400欧,准备到维也纳后另外租房子(比如租月租金300欧的房子),这种有自住房不住另外租房的在计算团聚所需最低收入要求时候还能得到282.06的减免吗?比如是否就可以计算成最低netto1134.57+300(房租)-278.72(减免)-400(房租收入)=751.97?感觉有些略不对好像太少了点。。。

2. 如果男方一年内很多时间是派驻在上海工作,是否会对女方的团聚签证有影响呢?女方的居留签证是只能一年一年申请是吗?申请的时候是否会查看男方护照因为其大部分时间不在奥国境内而不给女方续签呢?还是只要男方的收入到位了就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