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刚把那封信拍照发给了我。 上面内容就是说 钱不够,无法承担我妈妈在奥地利期间的所有费用。 最后的一句是 Kein Zugriff auf Deposit waehrend Aufenthalt in Oesterreich. EVE ist nicht tragfaehig. 因为我妈妈递交了国内的存款。 所以, 他这句的意思应该是 我妈妈在奥地利期间无法取用这笔存款,而且我们的EVE 也不够承担其开销。 所以拒签。 还说了 给我们4星期的Beschwerde的时间。 陈博士,我想问您一下,我用我们的存款证明 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吧(当时办EVE的时候我们没交存款证明,以为工资单就够了)。 然后再写一封信,解释一下。您看这样好吗,还是要完全重新办理好一些? 谢谢您了先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