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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完整版本 : 陈博士您好,又有新问题麻烦您!



用户名
10-01-13, 06:44
我在置顶贴中看到这么一条:“8. 递交居留延长申请后,在等待期间,如果需要出境者,可向移民局申请一个证明(Bestätigung),证明三个月有效。由内政部设计制定统一规范的证明样本。”

我想问一下,拿着这个证明回国有没有什么问题?这个东西是去MA35,也就是申请居留延长的地方去办吗?另外它的官方名字叫什么,该准备什么材料?
非常感谢!

陈上伟
10-01-13, 22:58
是的,回国没问题,MA35申请
就叫证明-"Bestätigung".

用户名
10-01-13, 23:01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