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父母家庭团聚的条件中有一条,必须有 tatsächliche Unterhaltsgewährung bereits in Herkunftsland. 这个怎么证明呢,自己写份说明,父母签字是否可以。还是这个是否必须全部生活来源,还是资助一部分即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