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陈博士和办理过家庭团聚的各位, 1,关于德文a1,我老婆在2011年,办理过2次6个月的签证来奥,期间都在学习德文,现在证书没找到,正在和学校联系补证明。但估计最少也考过a2了。 但我看规定是要a1而且一定要一年内的。请问这种情况,曾经通过高于a1文凭的是否一定还要重新考试?
2,房子证明,现找到一个合租的房子。80平大概,3个独立的房间,暂时已经有2个人登记在里面。那我以这个房子申请可以满足条件吗? 还有合同就在网络上下载打印两份就我和房东签字就可以吗?还是这个合同要去税务局登记吗? (因为房租超过100欧房主要交税好像)
谢谢大家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