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lululu 请教陈博士,“所谓自食其力的能力是指入籍申请人六年来连续报税和工作”,6年期间休产假是不是就算中断了,休完假后才重新开始累计时间呢? 具体规定尚未出台,但产假期间有KBG,而且生孩子算工龄,肯定不算工作中断。
此篇文章于 13-02-12 00:28 被 陈上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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