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能跟您咨询一下,我爱人和孩子的居留卡是今年3月底到期,他们现在国内,在3月底之前没办法回奥地利延居留,所以从4月份起也就没有居留身份了。但是我计划让他们在今年6月份来奥地利住2-3个月左右,我想请教您,是不是要让他们在3、4月份到北京的奥使馆申请那种3个月的探亲签证呢?
如果申请这种探亲签证,是需要提供这些材料吗?
1. “机票预订单”
2. “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 —— 这个邀请信是我来作担保吗?
3. “担保人的财务担保原件”—— 我的前3个月收入证明,对吗?
4. “与邀请人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我们以前申请居留卡时,对婚姻关系和孩子的出生证明都已经做过公证和认证,这些材料还需要重新再做一遍公证认证吗?
5. “户口薄原件”
7.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这个银行对账单是指什么材料呢?我爱人的工资单可以吗?
8. 对于在职人员提供的材料,“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雇主出具的证明信”是必须提供吗?——我爱人在学校工作,他的工作证或者工作证明可以吗?而且6-8月份恰好是暑假阶段,还需要学校出具的准假证明吗?

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