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上伟 没有听说改变,是BH自行规定的吧?4周,对中国人来说,确实不够。 今天又问了国内的公证处能否加急办理,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唉!奥国政府是无法了解国内办事效率的!博士不知您有什么好建议?谢谢! 还想请教博士一个问题,非奥籍(红白红加)申请家庭团聚,是只申请爱人快些,还是申请爱人与孩子(一岁)一起快些,或者是没有区别?我听朋友说奥国比较重视孩子,一起申请会更快。请问有这个说法吗?谢谢!
此篇文章于 12-12-29 01:01 被 笑起来都不快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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