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好!有件事情很挠头,想请教您怎么办好,去年的12.1日我和同学在维也纳合租一套房子是楼顶的阁楼,租期一年,签合同时交了3个月的押金,当时我要求写一下房屋、地板之类的新旧程度的补充协议,房东不签,如今到期退房时,房东来验房,指出墙皮裂了,地板坏了,并用这个理由要扣三分之一的押金,我以为是房东故意找茬扣押金,我不同意扣押金,房东就这样拖着,而且让我给他找下家接手这个房子,如果找不着下家押金就不退给我,鉴于这些情况我想找个地方申诉一下,又不知道应该找那个部门,请教一下类似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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