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陈博士,

我现在拿的是ROT-WEISS -ROT -KARTE PLUS, 明年上半年就要延第二次居留,但是我打算明年拿到新居留后就准备和老公离婚,请问一下离婚后,

1; 我需要转为什么性质的居留?

2: 转居留需要哪些料? (关于住房合同,我一定需要自已租个房子做为房东嘛,还是不需要?

3:什么时候我就要开始送转居留料?

4: 离婚大概程序是什么?

5:开始申请离婚的时候,我需要报多少个小时的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