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星见草 查看文章
朋友的担心还真准。这几天和大房东联系,才知道大房东承诺支付建造费用,但是小房东没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小房东以后想要使用这个电梯,就要参与建造费用。犹太商人真的很狡猾啊!
我们也想到了一点,当时是买了整栋楼的一个单位,连相应比例的土地也买下的。现在大房东加盖楼层,相对分到的土地比例不就减少了吗?也就说当初花钱买的土地变少了。这个大房东就是当时卖房子的地产商,所以和他说了这点,问他是否有所补偿,他说没有,而且不愿意书面回答。
希望陈博士和大家能够给点建议,谢谢啦!
关于第二点,原来你们的地契上都有面积的说明和划分的。应该不会改变。新加楼层是出售的吗?还是出租的?也可能出售但没有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