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 我想问一下
我现在有一些欠款 就是再延签证出示的那份 无欠款证明 上都有记录的 就是说 我现在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我的父母过来这边探亲(比如 照顾月子小孩) 我是5年卡 我老公是3年卡 这些欠款我没有还过。要是我不可以申请我的父母 那么以我老公的名义可以申请我的父母吗? 这是其一
其二是 如果我有欠款没有还 那么以我老公的名义开店 或是 买房子 法院会不会也找我老公追我的债?如果一直不还这些钱 会不会影响我的居留?(是在好几年前合伙开公司 结果大股东欠了钱不还 都追到我这里了,当初也不知道就是让签了字结果 就被追上债了 觉得很无辜 所以都不想还这个钱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掉这笔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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