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国籍者的居留问题。凡是欧洲经济区(EWR)和瑞士国公民在奥地利工作,定居或者学习等,3个月以上必须申请“登记证明(Anmeldenbescheinigung)”。过去这个证明是无限期的,从2010年开始改为5年限期,5年后,该公民应该申请长期居住的证明(Bescheinigung des Daueraufenthalts),此证明有效期亦为5年.
Anmeldenbescheinigung这个证明上并沒有写有效期这一项,请问那如何知道是5年限期呢?是否住滿5年后再去MA35总局申请长期居住的证明?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