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鼓励和吸纳海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从2012年开始,拟在自费留学人员中公开选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国国籍,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申请人应为奥地利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二、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教育处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三、申请受理时间
2012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日—3月20日。申请人应于3月1日—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同时须向教育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
录取结果于2012年5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须回国办理有关手续,包括: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2、留学人员回国参加面试和办理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及派出手续的国际旅费由本人自理,自国内赴留学目的国的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担。
3、留学人员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教育处报到后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联系方式
1、 驻奥地利使馆教育处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01 9454191
传真: 01 713 1788
电子信箱: jycwien@hotmail.com, hangzhu.chen@chello.at
2、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部门:发展规划部
联系人: 江毅 杨立国 袁君
电话:0086 10 6609 3961/ 3987 / 3993
传真:0086 10 6609 3954
电子信箱: yjs@csc.edu.cn
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具体使用事宜
联系部门:信息资源部
联系人: 王晶 王业
电话: 0086 10 6609 3948/3940
传真: 0086 10 6609 3937
电子信箱:xxzy@csc.edu.cn

驻奥地利使馆教育处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