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2007年底开始拿"特殊就业"家庭团聚,居留一年一换,第四次拿居留卡的时候有和我们提融入协议,好象是要我履行这个协议了,可是以前没有签,也没有提什么时候要签,后来居留到期时我在国内,这期间在国内生完孩子以后,于11年6月底在北京申请关键人才的家庭团聚。现在我和孩子的居留拿到,是一年的高级红白红卡。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看融入协议是说第一次申请居留的时候就要签了,那我这样算不算是第一次申请?今天去拿卡,也没让我们签这个协议。我还要不要签这个协议呢?还是视我直接履行这个协议了?
2,由于是7月之前申请,所以没要求提供德语A1,那我今年九月延居留的时候,是不是要提供德语证明了?
3,今年去延居留的时候,是申请一年的高级红白红卡还是其他呢?我看您编的有关红白红卡的资料,好象如果能提供德语A2,拿高级红白红卡一年后下次延居留直接申请到三年的卡?
谢谢陈博士!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