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
我们夫妻二人现在在申请奥国籍,材料已经递上去了.可是管事的人说我们的工资太低.我两个人的工资现已达到最低生活标准.可是办事的人说还要再加我们的房子还贷的月供和垃圾费.有这种规定吗?我们房子贷的是bauspar,打无贷款证明都不显示.再说.就算不买房,我们也要租房.他说租房也是这样,要最低生活标准加上租房子的钱才行.请请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