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海王星 陈博士您好!以下是我的问题,烦请指教! 我之前是大学生居留,现在刚刚结婚准备换家庭团聚居留。在妻子一方已有500.-欧元左右净工资的前提下,对于夫妻双方净工资合计1189.-欧元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1. 我是否能够通过开个人公司的途径来满足这个双方共计1189.-欧元的要求? 2. 如果可以,最合适的公司类型是什么?KG? 多谢陈博士的热心解答! 不能,因为你还没有得到团聚居留。学生不能开个人公司或者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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