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
我从08年12月来奥,一直都是学生居留,去年9月开始在FH读硕士,去年11月去延居留很顺利,今年我提早了一个星期把签证递了进去,2区的Stadion,由于我的存款是男朋友当天给存进去的,办事人看到Kontoauszug上一次性存入的钱,问我哪来的,我老实说了是男朋友给的,顺便说了句,我们下个月要结婚了。然后那个办事人当场就告诉我,下个月结婚了把结婚证拿给她。我当时就蒙了,我延学生签证,要我结婚证干嘛?我男朋友是奥国籍的,是不是把结婚证给他们了以后,居留的性质可以直接变掉?变成Familienangehör? 因为我居留卡上是11月2号到期,但是我结婚排到的日期是14号,所以我本来计划就是再延一年的学生居留,但是看MA35那办事人的意思, 好像要帮我拖着,等到给了结婚证,直接给我Familienangehör。 可以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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