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1,我想请问一下我公公是在医院工作,性质好像是政府工,工资单上我看是rathaus发的,,,每个月1500多工资,14个月,,做了很多年,一直到先在,,,2010年的时候,从3月26号到6月30号,这3个多月中,他另外在中餐馆报了10个小时税,工资单上是300来块钱吧,,到了2011年,,税局寄了一张300多的单子,要他付,说是补税,请问补税补300多块是正常的吗,为什么这么多呀
2,另外最近,又收到,保险公司的信,上面说是因为他从3月26号到6月30号在中餐馆每个月报10各小时税,,一共收入加起来是1154,4欧元,,也要补交保险什么的,,看不太明白了,,百分之3,95的beitrag krankenversicherung,什么百分之10,25的beitrag pensionsversicherung, 百分之0,5 beitrag kammerumlage反正单子上算下来要补交197,,,这个也一定要交吗,,这个数目也正常吗,,谢谢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