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算回国结婚,他有两个私生子,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是他的名字,但孩子的生活费不需要他负担,他现在要回国和现在的女友结婚,不知道Netto1200,房租390,是否够办理家庭团聚?另外是否需要开具证明,证明孩子的生活费用不需要朋友承担?劳烦陈博士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