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ÖVP Einspruch倒是在法院的信里面有附带一张,照你的意思是我先将它填好寄去法院?这样当然可以多点时间,但这笔钱是有Zinsen算的,每天这样累加下去更头痛啊。不过反正原本我都负不起,就算再多几位数字也一样而已。 ps 真的谢谢你给这么多的建议 如果没有搞错的话, 寄过去就好了, 越快越好 最好还是自己送过去 两权相害, 取其轻也 这个官司你还是很有赢的希望的 管它什么利息不利息 你还是把那一个合同上的条款打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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