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 在中国驻德国慕尼黑领事馆办理双方均为中国国籍的婚姻登记手续 然后颁发了中文结婚证(红本)以及德文的公证认证件 那么这个德文件是不是已经相当于公证认证过了? 领事馆方面是这么说的 该德文证件是中文件的翻译 同时也是结婚证明的公证认证 因为领事馆有权利公证并且认证
之后我去维也纳大学交材料 在婚姻证明一项有疑问 他们不能确定这个证件是认证过的 还要继续研究一下
如果我这个不行 我又该去哪做公证呢? 总不会去奥地利驻中国使馆吧 这个毕竟不是在中国做的材料啊
刚有收到大学的工作人员来电 说这个要去奥地利驻德国使馆做认证 我晕死了
提前感谢陈博士的解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