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20区总局延签,这次是延长期居留,按照陈博士给我们的最低收入的算法我是已经足够了,本来我夫妻俩加一小孩是1311.97,因为我的房租是304,所以我一共需要1365的收入就可以了。
可是我现在的收入已经差不多有1500左右了,他们还说我收入不够,问了一下才知道,他们是直接把我的房租减了304元,我和他们提了250块的减免,可他们说没有的事,我说我以前延的时候都够的,那他说是今年的新规定。
想问问陈博士,今年有这个规定吗,没有房租减免了?
关于250块房租减免的适宜,有没有什么条文吗,如果有,我可不可以拿给他们对质一下。也许是不是他们故意刁难呢,我该怎么办?如果按照他们的算法我还差100多块,我问他们可不可用存款代替,他说不行的,一定要我补工资单。。。
哎,真倒霉啊,以前都没遇到过,是不是长期就麻烦点啊
哦,对了,那个接收材料的人就是按照我工资单上的NETTO 计算的,他也没有说按照什么NETTO乘以1.167 。因为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就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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