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博士:

先说明下我的情况:我是与奥国人在中国结的婚,07年来到奥国,现在刚拿的二年签,我现在想和我先生离婚,请问我在这里可以办理离婚吗?奥国会授理吗?如果离婚后我继签会有问题吗?还有我下次继签应该是申请长居还是普通的居留签?我必须要拿到A2或B1证书吗?

不好意思,太多的问题,请您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