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
与奥国籍离婚后,要回中国再婚,现在已经将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州法庭也进行了再公证,但现在又遇到新问题了。公证后的公证书一共有三份:一份是Beschluss,一份是Protokoll,还有一份是Vergleich。那应该将哪一份做双认证并翻译后,拿到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开“离婚未再婚公证”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