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奥籍, 老婆西班牙居留,在奥地利完婚,居留递上去4个多月了,期间催问了好几次,回答都说要再等等,快了快了。 到今天来了封信,说我的工资不够,我的工资N 1200, 我的房租395,银行贷款320,最后算出我的工资剩N 968,所以不够, 要我的工资N 1427欧元才够。 但是我现在开始报高我的工资,但是三个月后才可以得到三个月的工资证明, 这样就要等很久了。
今天从您这得知可以解决的办法了,就是帮老婆找个公司签份工作合同,我的心情好了很多 谢谢您
arbeitsrechtliche Vorverträge 是不是老板和我签份合同,和店里的印章,等将来老婆居留下来了,就在他店里工作了。
1,需要写上工资吗,
2. 需要去公证吗,
我准备让我老婆把她在西班牙的工资证明Monat 500欧元和4000欧元存款证明也开过来,然后翻译成德文, 连同她在维也纳签的 arbeitsrechtliche Vorverträge,一起递交上去,
3。这样是不是可以了,我就可以不用把税提高了。
不好意思一次问了这么多, 再次 谢谢 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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