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能发送在这边。

我2008/09年学年在维也纳念书,刚去时住在学生公寓一学期,期间为买书,申请成为donauland的会员。

学期满后我搬家两次,直到回国。

上周中,最后住的房东跟我联系说我有催款单,累积到一定数额。原来是我没有履行donauland会员每季度义务买书,所以donauland一直有在往我最初的地址随机寄书,可是之后入住的学生也没有把书寄回或是怎样反应。所以账单一直累计,donauland于是委托Inkassobüro处理这个问题,直到最近找到到我的新地址,寄了最终催款单。若到规定时间不联系的话,将会寄法院传单给我…

现在我要为这么多寄给我但是我从来没有收到过的书埋单,而且因为拖欠我还要被罚款。周一会委托我的房东帮忙联系对方。

我有疑问是在成为会员后没有注意会员的基本义务,当然是我的失误。但是donauland之间也没有电话联系过我或是邮件通知我。请问我能否解释一下情况,看能否减免付费?

谢谢陈博士热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