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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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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不吃你也没法儿硬往她嘴里塞,可又担心她营养不够,方德明女士万般无奈之下,带女儿到所里医务室吊葡萄糖。人家医生是一百二十个不乐意,说你也没病也没脱水吊什么葡萄糖啊,不想吃东西饿两天就想吃了。方德明女士总不好说自己女儿是害相思病所致吧,传出去还不笑死人了。好歹央求了半天,医生算给吊了一瓶葡萄糖,回到家,周蒙就说累了,倒床上就睡了。
      老周劝夫人别着急,过两天,女儿自己想通了就好了。两天?李然都走了半个多月了,傻丫头还没想通呢。解铃还须系铃人,方德明女士往拉萨的西藏日报社给李然挂了三个电话,终于找到了他。李然听了很吃惊。方女士想,就是嘛,只要是正常人听了都会吃惊的。
      李然不安地问:阿姨,需要我回来一趟吗?
      阿姨镇静地回答:先不用,周蒙还不让我告诉你呢,她现在睡觉,你晚上八点多打电话过来吧,跟她好好谈谈。
      当晚,李然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周蒙正躺在床上看小说。她的床头有一大捧黄色的康乃馨,还是李然走之前给她买的,已经谢了,可她不舍得扔掉。书桌上,有个小小的玻璃镜框,嵌了张李然大学时代的照片,背景是春天的花树,他的神情略带忧郁,人看起来比现在纯,发际衣角间自然地带出来那么一股书卷气。说来奇怪,她最喜欢李然略带忧郁的样子,就像她第一眼看到他的样子。她也喜欢他含笑的样子,可是不喜欢他笑出来,他一笑出来眉尖眼梢都显得花,好像有的女人脸上那种春意。
      电话里,李然一提她不吃饭的事儿,周蒙矢口否认。
      我没有呀,没有不吃饭,只是不想吃干饭。
      老喝稀饭营养怎么够呢?你妈妈还跟我说,稀饭你一天也才喝两小碗,鸡蛋牛奶都不肯吃。你这样身体会垮掉的。
      我觉得挺好呀,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李然给她气笑了,可是问题还要解决。
      蒙蒙,这不是开玩笑的事儿,这是厌食症的前兆,你不是说过,那个唱歌的卡朋特就是得厌食症死的?”“ 我才不会,你放心好了。
      放心?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李然不由得提高了声调,顿了顿,声音平静了,我还是回来吧。”“别回来。她急急地说,也顿住了,你回来,也还是要走的。
      想我?
      长久的,长久的没有回音。
      他知道她又哭了,眼前浮现出她正侧着头匆匆地用衣袖抹眼泪,她这样当然让他很难受。蒙蒙?
      没事的,我会好的,慢慢的我会习惯的。反过来,是她这样安慰他。她是任性的,她也是忍耐的,有时候,李然也说不清自己是更爱她的任性,还是更爱她的忍耐。蒙蒙,我今天晚上就给你写信。
      我也会给你写的。
      好好吃饭,求你了。
      我会的。
      我爱你。
      我知道。
      第二天早上,周蒙肿着眼睛吃了一小碗鸡汤面。母亲看着她心想:不服不行呀,父母说十句顶不上李然说一句。
      到过年那几天,除了不吃肉,周蒙基本上恢复了正常饮食。
      90年代初人情尚暖,街上来来往往都是拜年的人群。到周蒙家来拜年的所里同事也不少,她父母也有选择的去回拜几家。
      即使是过年,周蒙也没有到同学家串门的习惯,这是方德明女士的家教。女孩子东家串西家串的只会学着搬嘴弄舌,她同样不欢迎女儿带同学到家里来。为了这个,周蒙小时候特别羡慕邻居小姐姐有个当工人的妈妈,人家的妈妈就喜欢招待小朋友,人家的妈妈就给女儿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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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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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辫子,还扎蝴蝶结,而自己从小都是清汤挂面的短发,恨死了。很小很小,周蒙就知道自己妈妈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都没有人情味,她和哥哥连小名都没有的,妈妈对他们一贯像对大人,叫起来都是一本正经的周离周蒙
      可是,等周蒙有了自己的儿子,公婆一家人都叫他小名东东,只有周蒙习惯叫儿子大名潘登。她跟儿子说话就当他大人一样,慢声慢语有商有量,有时候跟儿子这么说着话,周蒙会想起自己的母亲。母亲不在了,她都不知道女儿长大了是这么像她,也不知道女儿是这么怀念她。
      又开学了。
      周蒙一个人遮遮掩掩做贼似的跑到系办公室参加补考,补考的人也有几个,不过女生,可就她一个。真快,眼看大三过去一半了。这学期因为李然走了,她妈妈又同意她搬回宿舍住了,可是周蒙在宿舍的时间反而更少了。大一大二的时候周蒙是非常排斥回家过夜的,那时向往独立生活,觉得大学校园里一切都新鲜,而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会遇到一个人。
      现在不同了,家里到底舒服,人她也已经遇到了。
      虽然周蒙心里明白,她明白——李然不是她的良配,可是,她放不下他,就像云放不下风,路放不下脚步。也不能说爱情就怎么让周蒙失意,只是像这初春的细雨,缠绵得让她惆怅。她已经接到李然从西藏写给她的第二封信,抬头都是亲爱的蒙蒙,署名是你的然。没有受过文字训练的人行文难免啰嗦,不过在周蒙看来,此信无一字无来历。
      李然现在就盼着她暑假去西藏,他在信里写道:蒙蒙,你一定会喜欢西藏的,我们可以去草场骑马,拉萨有各种漂亮的银首饰卖,还有印度的丝绸,我保证你看了会爱不释手。我唯一担心的是你的身体,你现在身体到底怎样了?吃饭正常吗?头还疼吗?蒙蒙,你一定要明白,如果你的身体不好,以后我们会损失许多乐趣的(他在乐趣下面还特意加了横线)。蒙蒙,就算为了我,为了我们的将来,把你的身体当作头等大事去抓。要去的地方还多着呢,答应我,你会陪着我的,你会在我的身边。
      为了培养她对西藏的感情,李然在信里夹了不少他在西藏拍的照片。比起李然以前的那些杰作,周蒙更喜欢现在这些。特别是其中一张背水的藏族女人,水重,她的头微微向前伸着,晨风吹散了几绺油滋滋的头发,脏兮兮的皮袍子跟身体像是独立的,太阳尚在地平线上,透出的一缕光线吸引了女人的目光,神情呆滞,无怨无尤。
      相对而言,周蒙写给李然的情书更像散文诗。一开始李然都不太适应,她们学中文的女孩子就是这样表达感情的?文绉绉的不说,也太含蓄了,她的信含蓄到连抬头署名都会没有。偶尔,她会在信尾落两个小字你的,还好像不想让他看见似的,李然不懂,他们都已经是未婚夫妻了,蒙蒙还有什么难为情的?平常她又不是这样羞涩的。
      是不是难为情呢?周蒙自己也说不清楚,可是要她写你的蒙蒙之类的,她真是写不来。李然这么写,她也喜欢的,可心里多少有一点不以为然,谁也不可能是谁的。情热的时候她也会这样说,落到文字上,那又是另一回事。
      李然结婚以后,1995年左右,从一个陌生人那里他意外地得到她的消息。回到家,从箱子里翻出她给他的旧信,这一次,他体会到的不再是她的含蓄,而是她对他的深情。
      ……我觉得,西藏你还是去对了,我很高兴不曾阻拦过你。李然,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不会再回到江城吧?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你是用镜头说话的,两年之后你又会去哪里呢?可是,亲爱的,你要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等你回来的。
      走在校园的梧桐树下,路人迎面而来又擦肩而过,没有你的世界也并不寂寞。如果能在无人的路上散步,无思无念,沉入一种静谧,让时光从肩头缓缓流过,那也并不寂寞。
      有路灯打开了夜的黑衣,照绿了一枝残叶,那一角就像一个脆薄的梦,经不起一碰也经不起一想,像爱情。在无人的路上散步,寂寞就在一回头间看到了。
      春到深处就不见了,我也渐渐地习惯了没有你的日子。
      今天,陪戴妍办事儿路过火车站,从上海到江城的火车刚刚进站。我知道,你不会在这趟列车上,只是,望着出口处纷攘的人群,我久久地不能移动脚步……
      看着她的信,他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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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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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她,是在初相遇;理解她,是在多年以后。
      杜小彬于同年3月从北京飞到拉萨,在北京,在鲁迅文学院,她伤透了王勃那颗热情洋溢的诗人的心。小宗很快向李然通报了杜小彬的最新动向,杜小彬现在拉萨附近的一所牧区小学当老师,这还是小宗通过江城市教委的一个援藏干部给她安排的。
      小宗万分体贴地说:我这不是怕她又去麻烦你吗?能安排的我就尽量给她安排了。李然没好气:等她待踏实了,还不是来找我的麻烦?”
      哎,我说你也别自我感觉太好,人家杜小彬说了,是冲着创作去的。我听说,她那个男朋友王勃还在给她运动明年上鲁迅文学院的推荐名额呢。弄得师大好不被动,既不好提她那段前科——她死不承认嘛,档案里写的是犯过生活错误——又无法解释这么个富于创作才华的学生为什么要自动退学,难道还是师大压制她的创作才华了?你不知道,现在都有人把杜小彬的小说跟萧红比了,萧红晓得吧?那是受到鲁迅先生特别赏识的女作家,十七八岁就跟人生下私孩子的,跟咱们杜小彬有一拼。
      行了行了,这是长途。
      没事儿,我们外贸单位国际长途随便打。小宗已经进了外贸公司,下个月,我就去周游东南亚。9月去前苏联。说完小宗自己先美滋滋地埋怨上了:嗐,不值一提不值一提,都是经济不发达国家。
      李然本来下过决心再见到杜小彬不跟她讲话。人家真要来找,一句话不讲也不太可能吧,尽量冷淡就是了。暗示她自己已经订婚了之类的,做了一些设想,准备了一些应对。可人家杜小彬一直没来找他的麻烦。这倒让李然不由得挂念起来了。
      7月来临,周蒙考试没有考到一半就发了高烧,因为体质太弱,高烧过后低烧不退,方德明女士陪女儿在医院整吊了一星期点滴才完全退了烧。方女士从来不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心疼儿女的传统妈妈,她就在病床旁边,严厉地批评了女儿错误的恋爱观:女孩子嘛,第一要自强自尊自爱,谈恋爱也不能这么谈昏了头似的,你自己没有好身体没有事业,谁还能迁就你一辈子?你看你妈这么多年,靠过你爸爸什么?你和你哥哥都是我一个人带大的,我还不是和你爸爸一样评了教授一样出了国?你自己不强,就老想着依赖别人。
      我没有。周蒙微弱地抗议。
      还没有?李然几天不来电话你就跟丢了魂儿似的。不是妈妈要批评你,周蒙,尤其在感情上你不能那么依赖李然,就是以后你们结了婚,你自己也要有主心骨。
      一席话说得周蒙讪讪的。她自己也不是没有一点觉悟,尤其是这次生病,她倒想通了。通也不是全通,倦了是真的。
      她爱他爱得疲倦了,好像春到深处不见了。
      李然从藏南出差回来知道蒙蒙大病一场,万分心疼,他不敢提让她暑假来西藏的事儿。从藏南回到拉萨,李然也蔫儿了一阵子,他倒没有生病,也可以说是一种病吧,这半年他是拍狠了拍伤了,弄得自己现在对着镜头没感觉了。发倒是发了不少,基本上横扫了国内的专业摄影杂志,其中一组朝圣者甚至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选中了,让李然有一种职业上的满足。
      李然其实不算野心勃勃,他知道他不能跟小宗李越比,他甚至都不能跟刘漪比。刚毕业的时候李然不懂,甚至一年前他都不懂,一个人在社会上的起点是多么重要,背景是多么重要。他是不会再回江城了,也不会留在西藏,当他的许多同学已经开始安家立业了,李然看到自己的未来还是一个未知数。除了在圈内逐渐建立起来的名声,除了一套昂贵的镜头,他和三年前大学刚毕业一样,一无所有。
      而名声又是不太可靠的,在他们这个圈子,几个月不出新东西,就会被遗忘。他不能跟蒙蒙讲这些,她不懂,她一辈子都不会懂。
      李然在西藏日报社的宿舍是一个人独住,同事里汉人占一半,内地援藏的又占一半的一半。李然来的时间不长,跑在外头的时间又居多,同事里他只跟小梁交情深一点儿。小梁是北京的,人是顶热心的一个人,就是有点儿无事忙。他刚从人大历史系毕业,什么都不会,就给发到摄影室来了。西藏日报社的单身宿舍当时还是平房,像西藏大多数民居一样,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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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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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怎么阳光灿烂,屋里永远是夜幕降临。说到拉萨的夜生活,在90年代初还是比较沉闷的,街上很早就黑灯瞎火了,娱乐场所还是以电影院为主。拉萨的电力不足,路灯经常忽明忽暗。由于无聊,李然买了个18吋的彩电搁在宿舍看,像大多数男人一样,在这样的夜晚他比较想发泄一下。这个暑假,蒙蒙如果真的来了,李然是不会再犹豫的,再说,作为未婚夫,他也有这个权利吧?
      临来西藏前,他跟蒙蒙两个逛商场,她走到女装内衣部停住了,让他在外面等她。李然看她左挑右拣的,又跟导购小姐咨询了半天。因为是女装内衣部,挂的都是些丁零当啷的,李然不好意思看,就到旁边的电器部看摄影器材。过了一会儿,蒙蒙拎个小纸袋来找他了。
      买好了?李然看到纸袋里是四个白色蕾丝文胸,内衣,她只穿白色的。第一次买这东西,以前都是我妈给我买,我现在才搞清自己的尺寸。”“你是什么尺寸?
      她看看他,神情古怪:好像比以前大了一号。
      李然不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可是在那一刹那,他特别动心,她身体因他而起的细微变化。为了这个,他可以原谅她一千次,他甚至可以原谅她可能有的对他的背叛,只要她愿意回到他的身边。他就没有想过,如果是他背叛她呢?
      是不敢想还是他已经和自己达成了默契,迟早有一天他会背叛她的。
      周蒙的这个暑假堪称悠游自在,她终于享受了独自在家的乐趣。她妈妈去北京了,探亲带开会,待了一个多月。李然最初听到这消息直叹气,说:我要在江城就好了。他转而兴奋起来:蒙蒙,你来拉萨吧,我让小宗给你订机票。
      可是我怕坐飞机,还有我怕到了西藏会缺氧,而且我的身体……”
      李然打断她:蒙蒙,我知道,我只是说说。
      她就真的以为他只是说说。
      当周蒙对男女私情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以后,她最后悔的不是放李然去了西藏,而是那个暑假,她自己没有去西藏。
      如果她去了,即使结局还是分手,她都不会那样惋惜。
      杜小彬要到这年的10月才第一次在拉萨见到李然。
      杜小彬已经从牧区小学出来了,她现在是西藏一家出版社的合同制编辑。同时,杜小彬在全国范围内的文学刊物上已有十数个中短篇小说问世,杜小彬认为她成功的重要标志还不是评论家们对她的普遍赞扬,而是已有刊物向她认真约稿了。
      杜小彬见到李然是在一个藏族画家的家里,类似文化沙龙的那么一个场合,喝酥油茶,也喝咖啡,闲聊,也有人跳舞,非常的附庸风雅,来的都是拉萨文艺界人士,不乏漂亮姑娘。
      李然是跟一个姑娘一块儿进来的,那姑娘三长,长颈长腿长胳膊,杜小彬由此估计她是跳藏族舞的。她长得比一般藏族姑娘漂亮,皮肤也白,其实上层藏族少女皮肤都又细又白。李然晒黑了一点儿,看着壮了一点儿,也许是吃牛羊肉的关系。姑娘挽着他的手臂,亲密度嘛很难讲,约摸在朋友和情人之间。屋子比较大,人也比较多,光线又不是很足,李然不是那种眼睛到处乱看的人,杜小彬想,他可能没有看到她。可是,如果他看到她了又装作没看到,那就有点儿意思了。
      李然看到了。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就心虚起来,他是带了个姑娘来的,不过,就算吃醋也轮不到她杜小彬啊。唯一的解释是,明明是杜小彬,可是,李然满心里想的是蒙蒙,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女孩儿应该是他的蒙蒙,蒙蒙就是那样看他的。
      只有你深爱一个人你才会那样看他。
      等李然用眼角的余光再向那个角落瞟过去,杜小彬已经人去无影踪。
      当晚,李然回到报社就给周蒙打电话。听到她那睡意矇昽的声音,李然才看了下表,已经十二点多了。蒙,是我。
      李然?你怎么这么晚打电话,把我妈吵醒就麻烦了,她这两天身体不好正闹脾气呢。他默然。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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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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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他温柔地说,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她静了片刻。
      李然,你还爱我吗?像以前一样爱我吗?
      蒙蒙,我永远爱你。
      爱我?我都看不到你。
      我也看不到你,胖一点没有?头发留多长了?拍张照片寄给我。知道吗?”“还要拍照片?太麻烦了。
      蒙蒙完全不担心他似的,真是小糊涂虫,当年,即使是刘漪,隔几个月还要寄几张生活照给他呢!一个不切实际的人,连恋爱的方式都不切实际。
      两天之后,日近傍晚,杜小彬一个人到西藏日报社的单身宿舍来找李然。李然也是刚回来,基本上他前脚进宿舍,杜小彬后脚就到了。
      这次,李然注意到杜小彬外貌上的变化,她的新鼻子线条很漂亮,而且,由于鼻子的隆起,整个脸给人一种长开了的感觉。
      现在的杜小彬,有那么几分,黑里俏。
      嗨,杜小彬,你的鼻子,没问题吧?
      这亲切又带着好奇的一问,瞬间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冲淡了空气中不自然的分子。很结实,就是天一冷,鼻头就红。
      杜小彬一进门就看到迎着门的书桌上立着个像框,当然喽,是周蒙的玉照。是年来传奇般的得意还是见了些世面?杜小彬的神色间少了一份拘谨,屋里只有一把椅子,她在床沿上落落大方地坐了下来。
      宗老师跟我提起过,他说你跟周蒙订婚了。先发制人,是聪明的。
      李然在给杜小彬冲茶,按快门的手是很稳的,开水一条直线下去,一杯茶登时满满的。是,等她一毕业我们就结婚。李然口气熟络地说,你呢,小说写得怎么样?”“我写的小说你没看过吧?
      我很少看小说。到现在为止,李然自我感觉表现还是可以的,平静自然,保持距离,不纠缠细节。吃饭了吗?杜小彬看着屋角的电饭锅问。
      吃过了。李然并没有吃过,他也不问杜小彬吃过没有。
      她的目光平平地逼过来,李然又感到了那种久违的紧张。
      看电视?他问。
      杜小彬点点头。
      看完两集热门电视剧是九点多,杜小彬还是一动不动,李然站起来——送客的意思。杜小彬现在工作的那家出版社就在市政府旁边,离这儿不过两站多路。
      杜小彬抬起头,李然没话找话。
      再喝点儿水?
      她摇头。
      那我送你回去吧。
      李然。她突兀地叫出他的名字,声音直落下去,你愿意——跟我睡觉吗?在以后无数次的追想中,李然都回忆不起来,他到底是怎样伸出手去的,就像一段被剪掉的电影胶片,下一个场景直接过渡到——他跟杜小彬已经抱在一起了。
      深夜。在即将进入的一刻,李然踌躇了。杜小彬亮晶晶的眼睛直视着他,问道:你不是,嫌我脏吧?
    式微
      事后,掠过李然脑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大错铸成,而是,终于发生了。他确实是有思想准备的,但不是和杜小彬,而是和那个长腿的卓玛。事实上,他差一点儿就已经跟卓玛睡过了。卓玛姓陆,混血儿,母亲是藏族人,父亲是汉人。一般的规律是,甜美的女孩儿不会太高,高个儿的女孩儿不够甜美,而卓玛是个又高又甜美的女孩儿,这非常难得。
      可是杜小彬,他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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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没想过?李然又不敢确定了。
      女孩子有杜小彬那样的历史,对于男人,就意味着可能性。
      的一声响,杜小彬在李然的臂弯里瞥了他一眼,声音是从他的胃部发出的。你不是吃过了吗?
      明天我们去吃拉萨最好的上海菜。
      至少在一开始,性关系总是成为男女关系的润滑剂,李然没有解释,他的态度却两样了。又是的一声响,这次是杜小彬,两个人都撑不住,笑了。
      杜小彬说我煮点儿方便面吧,你这儿不是有电饭锅吗?她的态度相当随便,说着就起来穿衣服,李然挡了一下。
      小彬。
      我知道,你会和周蒙结婚。杜小彬回过头来,目光平平的,这跟我没关系。这当儿,李然又闻到了杜小彬的标志香型,如果这真的是香奈儿5号,它是比较浓郁的。你要是非觉得过意不去,可以给我钱。
      李然眼睛瞪着她,心里泄气,他到底输给了杜小彬,也输给了自己。
      别用这种腔调跟我说话。
      那你教我摄影。
      李然并不认为杜小彬是认真的,不少女孩子学时髦玩摄影,女孩子构图感可能不错,但她们通常没有摆弄器械的耐心。
      但杜小彬是认真的,在她看来,多学一项本事就多一条生存之道,人得靠自己。杜小彬常常让李然想起自己念小学的时候,班里当小组长的那种小女生,坐姿端正,嘴角抿得紧紧的,挺不惹眼,可挺有主意。
      蒙蒙不同,蒙蒙是害羞的,懒洋洋的小公主。
      现在想起她,比四千多里路还要遥远。
      杜小彬自己也没有料到李然就这么顺理成章地跟她上了床。早上,在她半睡半醒之中他又要了她一次,持续时间比昨晚长多了。
      他不是特别激烈的,最初,甚至是缓慢的,可是最美的正是这一段,令人窒息的肉感。汗从身体的接缝处蒸出来,眼睛起了雾,近乎尖锐的,嘴唇。
      他是这样地折磨着她又不让她叫出来,比身体缠绕得更紧的是彼此的舌头。那不是性,那是兽性。
      跟周蒙他不能这样吧?
      求你,别放开我。
      他就真的没有放开她。
      1022日是李然生日。
      当晚,李然在办公室等最后一班特快邮件,终于给他等到了蒙蒙寄来的贺卡。贺卡是有生日歌的那种,还是没有照片,代替她照片的是她的铅笔自画像。蒙蒙能画几笔,小时候她在少年宫学过国画。她画了一棵柳树,柳树前头是一个圆眼睛的梳着麻花辫的女孩儿,浅浅几笔,惟妙惟肖。
      画像右下角有一行小字:良人良人,归期是何期?
      她娇憨的样子就在眼前,她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李然抓起话筒,拨了两个号,就又放下了,他还能跟蒙蒙说什么呢?在他跟别的女人上床以后。上床是简单的,频频上床就不那么简单了。没想到杜小彬在床上会那么风情,也没想到她的身体会那么刺激他。杜小彬可以内秀,身上的皮肤比脸上细腻,呈现出一种漂亮的蜜色。上床后,不需要太多戏前铺垫,比大多数女性容易兴奋。单从职业角度看,杜小彬做妓女不是没有本钱的,李然不禁这么想,她或者可以胜任愉快。
      李然以前从不曾在同一时期跟两个女人上床,那未免太荒唐了。但是现在,他有一种崩溃感。前天,他第一次跟卓玛上床,潜意识里他也许是想证明不是杜小彬特别有魅力,而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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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很久没碰过女人了。他确实证明了这一点,卓玛一样可以刺激他。可是证明的结果并没能让他平静下来,不再是怀疑杜小彬的魅力,他开始怀疑自己了。
      他竟然是个荒唐的男人吗?李然还真受不了这个。
      ——铃声骤然响起,李然拿起话筒,他以为是蒙蒙。
      话筒里传来杜小彬的声音,李然听了一会儿,无声无息地挂了电话。杜小彬最近常给他打电话,她算是缠上他了。
      10月底的西藏已经很冷了,晚上又起了风,刮得玻璃窗一阵阵儿乱摇。
      李然坐在空寂无人的办公室里,整个办公室只有他头顶上的一管日光灯亮着,显得格外冷清。他穿着大衣,大衣外面挂着条烟灰色的围巾,围巾两头装饰着两条赭红色的细横杠,同样赭红色的流苏长长的。走廊里传来脚步声,接着,是杜小彬哗地推门进来了。
      这么冷的大风天,她也没戴个围巾帽子,两腮吹得绯红。
      小彬。李然迎了上去,很自然地摘下自己的围巾,刚要给她围上去,他举着的手又垂下去了。他不能忘记,围巾,是蒙蒙给他织的。
      李然这时候脸上的表情,正像一个犯了错被老师罚站的小男孩。
      杜小彬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这天晚上他还是跟她睡了,但是没碰她,没在实质意义上碰她。
      早上,杜小彬醒过来的时候,李然已经不在了。
      枕头靠外的一角压着个信封,捏捏信封,她心里已经有数了。
      打开来,100元的老头票,有二十张。怎么说呢?如果按他们做爱的次数来计算,他对她还不算顶大方的。杜小彬缺钱。一个女孩子,没有好家世、好背景、好相貌,还想过份好日子,她就注定一辈子缺钱花。可是她不会这么拿李然的钱,不是这么个方式,也不是这么个时候。
      手里掂着钱,杜小彬并没有受到侮辱的感觉,虽然李然大可以做得有人情味一点儿,比如给她买件衣服什么的。前两天,杜小彬在拉萨第一百货大楼看中的一件紫红色皮大衣还不止这个数呢。别说杜小彬不懂得爱情,问题在于,像她这样遭际奇突的女子,爱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儿。不是风花雪月的一件事儿。
      第一次从男人那里拿到钱,那个男人也是这样,在她睡醒之前离开,把钱压在枕下,只是没有信封。那是500 块钱,她不到十七岁,还管那个男人叫叔叔。
      杜小彬是在路边的小饭店里碰到这位叔叔的,在她离家出走的路上。杜小彬不敢轻易地和陌生人打招呼,但是,这位倪叔叔看起来非常面善,他是个卡车司机。
      是她自己要跟着倪叔叔的车走的,她觉得他是个好人,他帮她付了饭费,还要给她买火车票让她回家。杜小彬不想回家,她就指望着碰到像倪叔叔这样的好人,能给她找个工作。他是司机,在她长大的那个小镇上,司机是很有办法的一种人。
      倪叔叔皱着眉头说:姑娘,工作不好找哇,太苦你也干不了,听叔叔的话,你还是回家好好读书吧。是,他还是让她上了他的大卡车。一路上她跟倪叔叔聊得很开心。倪叔叔是山西人,有个儿子,老婆是小学教师。听说杜小彬要去西藏找亲妈,倪叔叔表示了同情,还给她出了不少主意。他一直夸杜小彬是个会说话的聪明姑娘,有她在旁边,开车都不困了。杜小彬说那我总陪着您开车吧。倪叔叔看她一眼说好啊。
      1月的冬天,昼短。他们一路向西开,红彤彤的落日就在车子正前方跌到地平线下头去了。从车窗往公路两边看,黑极了,夜,是兜头兜脑直罩下来的,这是乡村才有的,彻底的深不见底的黑夜,偶尔能听到远远的一两声狗吠。
      汽车停下来的时候杜小彬醒了,她听到倪叔叔说:看你困得这样,就在这儿睡一觉吧。
      杜小彬记得自己跌跌撞撞的就知道跟在倪叔叔后头走。大概是路边一个私人开的小旅店,弯曲回绕的好几个院儿,她恍惚听到他们说只有一个房间了,也没在意。能有张床睡就不错了,她好多天没沾过床了。进了房,她一头倒在床上就睡着了。是窸窸窣窣的声音把她弄醒的,她睁开眼睛,黑暗中,看到倪叔叔靠近她的那张宽脸。他想干什么,她是明白的,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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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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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跟他翻脸呢。她还是为他设想的,他是个好人,如果现在她翻脸了,他肯定会觉得难堪吧?
      杜小彬没有忘记问一句:你能给我找工作吗?
      他了一声。
      并没有觉得怎么疼痛,让她受不了的是他身上强烈的味道。
      完事后,她几乎立刻睡着了,矇眬中老感觉有人在轻轻擦拭她的身体。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第二次这个人一上来就答应帮她找工作,还说要娶她,可杜小彬不相信他,他是个做生意的广西人,北海的,二十多岁。
      等上了床,这个广西人气坏了,因为杜小彬身上正来红,他最多只能摸几把。杜小彬留了个心眼,等广西人睡着了,她把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地穿好了才睡下。天蒙蒙亮的时候,杜小彬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她昨晚就记清了灯绳的位置,这时候一个跃起,抬手先把灯拉亮了。刚走到门边的广西人吓了一跳。
      你去哪儿?你不是要带我回家吗?杜小彬堵在门口说。
      我去谈生意,马上,马上就回来。
      他慌了,天还没亮呢,他能去哪儿谈生意?
      杜小彬哼了一声,说:我陪你一块儿去吧,多个帮手。
      广西人直眨巴眼睛,他真矮,几乎跟她一般高。
      杜小彬咬着牙说:你想就这么走吗?咱们出去评评理去。
      他嘟嘟囔囔地给她钱,一张一张地抽。
      生意人,终归是怕事。
      这是杜小彬高中时代的最后一次离家出走,广西人走了的第二天,在三门峡水库火车站,杜小彬被公安局当盲流送回了她的户籍所在地枞阳镇。
      杜小彬又离家出走过,杜小彬为什么要一次次离家出走呢?
      为她远在西藏的生母?也可以这样说,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位生母,从文学角度看一定是有的。很简单,杜小彬出走是因为现实令她失望。是什么令一个少女失望呢?更简单,没有人爱她。至少,她认为,没有人爱她。
      不过,当她真正年轻的时候,杜小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走。
      她曾经以为是关于文学的一个梦想。
      当然杜小彬是热爱文学的,一个小镇上长大的姑娘,相貌平平,不愉快的家庭生活,生性敏感还有点儿小才华。那么除了文学她还能爱什么呢?在80年代中期,台湾女作家三毛风靡大陆,三毛似乎以她的个人经历证明了流浪和文学之间的必然关系。
      到第四次离家出走,杜小彬总算明白了两个事实:一,她要寻找的不是文学而是爱情;二,如果是为了寻找爱和温暖,在出走的路上你永远也找不到。
      其实,不要说是出走的路上,在人生的路上,爱和温暖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杜小彬把装着钱的信封压在周蒙像框的底下。她等了李然两天,等他的反应,他没有打电话更没有来找她。第三天一早,杜小彬给报社打电话,李然的同事小梁告诉她李然两天前就去普兰了,住哪儿?——大概是县委招待所吧。
      杜小彬可不是周蒙,对杜小彬来说,爱情绝不意味着等待。
      对杜小彬来说,爱一个人意味着完全交出自己,包括羞耻和尊严。
      别害怕,我不会赖上你的。这是杜小彬在普兰见到李然说的第一句话,杜小彬不是没有幽默感的。不管她这句话是不是真的,李然还是松了口气。
      落在杜小彬眼里,扎了根刺那么难受。
      杜小彬勉强笑着说:也许我不该来的,我听人家说我亲妈在普兰住过,我想看看这个地方。李然更轻松了一点,说:是吗?你知道她现在住哪儿吗?我可以帮你找找,新闻单位办这些事还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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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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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晚了,听说她已经回内地了。其实,我也不一定非要找我亲妈,在西藏这半年多,我倒挺想念我那个养母的,小时候,我老怕她要死了。
      李然抽着烟,听着,不接话。
      他们坐在普兰县委招待所的饭厅里,四周昏暗——在西藏,不论什么地方都脱不了这种昏暗的气氛。李然已经领教过杜小彬讲故事的本领,上次她给他讲的是牧区小学那些脏兮兮的藏族孩子们。不知道杜小彬自己知道不知道,在这样昏暗简陋的环境里听她娓娓道来,一个男人要爱上她不是件太困难的事。我养母有慢性心脏病,兜里总揣着硝酸甘油,人又黄又瘦,可有个好名字,陈栀子,就是栀子花那个栀子。夏天,一大早,洁白的栀子花就开了,很香,香得让人头晕。从我记事起,陈栀子就是那么又黄又瘦的,可是听说,在二十多年前的枞阳镇,陈栀子人如其名,是枞阳镇的一枝花。因为长得美,虽然有病,追陈栀子的小伙子还是排长队。陈栀子后来嫁给了杜有康,我的养父。
      杜小彬停下来,一双弯弯的清水眼瞄呀瞄的来回打量李然。
      李然问:怎么了?怎么不说了?
      李然,你也算长得好看的男人。
      李然尴尬地皱起眉头,还没听女孩子这么直截了当地夸过他的长相呢。
      不过,我就没有见过哪个男人比我养父长得更好看。不骗你,杜有康是我们枞阳镇远近闻名的美男子。我上小学那会儿,电视还很稀罕,有的乡下女人来镇上赶集,节目之一就是到镇一中看看讲课的杜老师,就像现在的人看明星一样。
      杜小彬眼睛瞄着李然,评价道:李然,杜有康就像你,是个被女人宠坏了的男人。
      我是吗?李然在心里问自己。
      像一切写小说的人,杜小彬自信读得懂人的心理,她点点头。
      我养父并不是坏男人,别看他在外面没断过女人,可他跟我养母两个恩爱着呢。他们是分床的,不过每隔两天,他总要在陈栀子床边坐坐,执手相对软语温存,活像个大情圣。杜小彬口气调侃地说,至于陈栀子,李然,你总知道,女人都是心软的,听不得一句两句好话。
      凭什么他就该知道了?李然反驳:我不知道,我不是女人专家。
      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女人都是心软的。杜小彬眼里满是嘲笑的意味,不过,有规律就有例外,我是个例外。我这个人心硬,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为你心碎。
      李然弹了弹烟灰,如果他没看错,杜小彬的眼角微微有点儿抽搐着,而且,她的逻辑根本错误,柔软的东西不易碎,硬的就相反。
      计较起来,杜小彬的那颗心要碎也早碎了。
      我不担心。
      我知道,你担心也只会担心周蒙。杜小彬的眼角恢复了平静,喂,不是嫉妒,只是有点儿好奇,真的有山盟海誓的爱情吗?
      杜小彬的潜台词是:你真的爱周蒙吗?
      李然觉得他没有义务对杜小彬回答这个问题。
      他沉默着,杜小彬可沉不住气了。
      我就不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爱情像小说,纯属虚构。我最讨厌看女作家写的爱情小说,虚构的虚构,好——自慰。
      李然夸张地一笑,真是女作家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了。
      女作家写爱情小说就是自慰,那看爱情小说呢?
      蒙蒙是喜欢看爱情小说的,她推崇的,当然不是琼瑶,好像是个死了一两百年的英国女作家。而杜小彬,虽然是这样愤世嫉俗,虽然是这样侃侃而谈。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李然总还是知道的,女人说的和她想的,女人想的和她做的,刚好相反。就算杜小彬真的不相信爱情好了,女人对感情的态度从来是出了名的矛盾,即使不相信,并不代表她就不渴望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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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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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杜小彬越这么说李然越觉得前景不妙,还说不会赖上他呢,当他是三岁小孩吗?可是,听一个女孩子这么曲折地表达她的爱意,到底让人觉得与众不同。她,目光闪烁,亮若星辰。
      看到那个小女孩儿吗?杜小彬探过身子,轻声问道。
      杜小彬指的是招待所饭厅里个儿最小的一个女服务员,模样怪伶俐的,还是个没长成的孩子。她的工作大概是服务员里最脏最累的,收碗筷抹桌子拖地。晚上八点多了,饭厅里也没几桌客人了,别的女服务员都在嗑瓜子聊天,只有那个小女孩提着水桶,低着头,来回地拖着油腻腻的水泥地。我小时候就那样,我养母爱干净,每天都让我把家里的地拖一遍。八岁我就会做饭,十岁洗一家三口的衣服,还得把自己收拾整洁了,按我养父杜有康的话讲,女孩子得有个女孩子样。杜小彬表情乖张地一笑,可怜,是吧?我那时老想着,什么时候我才长大呢?长大了就可以离开家了。直到现在,我一听到人家说什么无忧无虑的童年就想笑。
      杜小彬满意地看着李然的反应,她知道,他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也不是没有好时候,陈栀子是镇一中图书馆唯一的管理员,书很多她又不能累着,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从上小学一年级,放了学我就去图书馆帮她理书,一边理一边看,一开始看图画书然后是字书。陈栀子别的没给过我,她就给了我书。我记得看了《雾都孤儿》,就老想着等哪天我亲妈把我找回去,我可以有自己的整洁的房间,从此再也不用干活儿了。
      ——“李然,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吗?
      你不是说过吗?你要去西藏,找亲生母亲。
      也是也不是,直接原因其实是我的养母。我上高中以后,陈栀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有一个月接连晕倒三次,次次送医院急救。我当时挺害怕的,从小我就照顾她,我挺怕她死的,她要死了我还去照顾谁呢?李然不由得握住了杜小彬的手,虽然他完全不能理解杜小彬对她养母的感情。如果她真是怕她的养母死,又为什么要出走,而不是留下来继续照顾她呢?
      我现在想,我是受不了养母随时会死的那种压力,我一走,就一了百了了,人总是很自然地要逃避痛苦。这个解释也算合理,可是从杜小彬前面的叙述看,她对她的养母不应该有这么深的感情,骨肉才有的深情。李然觉得挺奇怪的。
      杜小彬给他接了下去:人就是这么奇怪,以前我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离开枞阳镇,离得越远越好。可是如今,人在西藏,远得不能再远了,我最想念的地方却是枞阳,以后,我会写写枞阳的故事,还有陈栀子。”— —“我太啰嗦了吧,跟你说了这么多。
      写完了,拿给我看看。李然温柔地说。
      不是他一定会看,而是他一定会这么说。
      从招待所饭厅到前院儿的正厅是个狭窄的走廊,隐约可以看到,两个人影走着走着重叠在一起。李然,你不讨厌我吧?
      小彬,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杜小彬在普兰待了四天,在这四天里她跟李然没有发生性关系。李然是跟他们报社的采访组一块儿来普兰的,人多嘴杂,客观环境不允许他们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虽然像报社这种文化单位,在男女风化上一向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李然出去拍片子的时候杜小彬也跟着去。只要有一点儿闲工夫,李然就手把手地教她怎么使用照相机,怎么调焦距怎么换镜头。李然对同事们是这么介绍她的:她是跟他学摄影的徒弟,女徒弟。李然对她的态度?亲切严肃不苟言笑,就是一个师傅对徒弟的态度。除了她来的第一个晚上他对她有略为亲热的举动——抱了她两下。其他时候,李然装得可匀实了,好像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有一次,他失态了。在街头的小店里,他买烟,她在旁边说要一包话梅。他翻开钱包拿钱,两个人的眼睛同时看到了,钱包向外的一侧夹着的一张周蒙的小照。李然的手僵在那里,他头上戴的是一顶藏民常戴的那种宽檐礼帽,脸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那一天余下的时间他都郁郁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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