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我是西班牙居留,刚换成奥地利的家庭团聚居留。我妻子是奥国籍,她现在怀孕了,明年1月生育,到2012年1月她就拿KBG(1000/月),没有其它收入。申请我的时候她的月收入是1800,我的保险也是跟她的。
1.假定房租235.15,2011年10月我去延居留时我的Netto应该报783.99(一个成人)还是1175.45+82.16=1257.61(两夫妻+一个小孩)?孩子和妻子都是奥国籍,是不是我报的最低收入够延自己的居留就可以了?
2.我自己打算明年开个服装店,到时让会计师每月给我开工资单,保持账面有盈利,凭4-9月份的工资单可以让我延居留吗?
3.不管服装店盈利还是亏损,我自己掏钱另外在别人的店里报税3个月,凭7-9月的工资单可以让我延居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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