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并没有必须给每个博士生30小时工作合同的义务,比如我拿的就是25小时的,有的拿20小时,有的甚至更少--实际上相当多的博士收入不足1000欧元一个月,如果遇到真正没钱的老板甚至只能问大学要每月五六百的补助。根据统计,一半以上的奥地利博士生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要另外打工挣钱,可见一斑。所以本着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原则,一般在约定俗成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可以拿两份钱的道理。你如果一定要一个人拿两份钱,法律上可能可以,但和老板的关系多半会搞僵,因为他一定会觉得你贪心,因为你现在拿的可不是什么最低工资,而已经是最高!一个30小时的博士一年的费用超过三万三千欧,对于老板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要知道一个fwf项目的平均经费不过9万欧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