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法制局长文强,因巨额贪污罪等,被判处死刑,最近被执行。虽官方媒体报导,对这种打黑、反贪,百姓称道,甚至欢呼,但文强一案的处理有明显的荒唐:用 杀一儆百解决官员贪腐问题,不起根本性作用;当今中国贪腐问题,杀一个文强、一百个文强,也不能制止住贪腐。有人幽默地说,现在的贪腐,是杀了一个,又来 十个,是“前腐后继”。
比文强级别更大的官,这些年来,当局也抓、判,甚至杀了不少,但都没能从根本上制止腐败。例如,当年沈阳市长慕绥新 因巨额贪污被抓,死在狱中,当时该案牵扯出十六个地方“一把手”,都遭处罚,但也没能制止住沈阳官场的腐败。后来比沈阳市长级别更高的,是黑龙江的副省长 韩桂芝,也是买官卖官,该案涉及官员多达九百名,当事人也被重判,但照样没有制止住黑龙江官场的腐败。三年前,中国国家药品管理局的局长郑筱萸因贪污受 贿,被判死刑,也像文强这样被执行了。但杀了这个局长之后,中国国家药品管理局照样贪腐,不久前,这个局的副局长等一批官员再次落马,不是被双规,就是被 逮捕。
官员都不怕抓,不怕关,甚至不怕杀吗?当然会怕。但诱惑实在太巨大,而权力者永远都会在侥幸心理下,成为诱惑的俘虏。因为一是各种条 件,都使官员很容易贪腐;二是制度四面都是漏洞,“漏网”的机率实在很高;被查获的,只占极小的比例,绝大多数还是贪腐成功,获巨大利益。根据北京市检察 院公布的官方数字,九十年代中期至今,中国外逃官员有一万八千人,卷走款项八千亿人民币。
贪婪、贪腐,是人性的弱点,全世界哪里的人都一 样。关键是要有一个制度性的监督制约,才可能降低或制止住。不靠人治,更不是靠什么严打、快抓快杀等,而主要靠三个条件:一是定期的民主选举,二是新闻自 由,三是独立的司法。
像文强等这类官员的案子,根本不用发展到后来这么严重的地步,早就会被媒体揭露报导出来,形成舆论批评和民众愤怒声 浪,当局就得处理。媒体的监督有作用,最主要是有选举制度,因为丑闻一公开,下次就无法再当选,不仅自己的政治生命将被结束,所属的政党也会受到连累,所 以,这个官员所属的政党,都会主动开刀,逼迫这个官员下台。像在日本,前首相鸠山,才上台不到九个月,就被迫辞职,就是因为他的手下被查出非法“政治献 金”,他所属的民主党,为了在全国选举中不失败,所以要求他下台。但最近日本参议院改选,民主党还是败选,因政治献金的“阴影”仍在。
没有 独立于政府的媒体,报纸电视等在本质上根本无法起到第四权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深入地揭发丑闻。甚至是,上级让你调查谁,你才可能揭发谁。否则,查到丑 闻,被禁止报导,媒体也束手无策。而且由于没有投票选举制度,即使被揭发出来,只要上面有人保,他们就可以调到其他省份,继续当官。
像这样 今天抓一个慕绥新、陈希同,明天杀一个郑筱萸、文强,不仅根本不起作用,甚至还起误导作用,好像政府在反贪腐,在为民除害。事实上每一分钟都在制造千百个 文强。
文强被处决后,媒体报导说:在重庆市法院、市委、市纪委门口等,均有群众拉着横幅,上面写着“贪官亡,冤魂安,党英明,国昌盛”、 “处决文强,共产党万岁,法律万岁”、“党中央打黑除恶,国泰民安”等,“整个城市洋溢着庆祝的装扮”。
这种宣传让人想起青海玉树大地震 时,温家宝赶去视察,在正抢救废墟下幸存者的现场,温家宝一到,就有所谓“当地群众”打出条幅,新华社照片显示,上面是正楷毛笔大字“总理辛苦了”。在那 种地震后救人的紧张时刻,哪有“群众”还能找到纸张和笔墨,写这种条幅?
当今全球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仍保留死刑的,都相当严谨使用,毕竟 生命只有一次。文强虽然贪污受贿金额很大,但他没有人命,不少中国法律专家指出,文强罪不至死。最高法院打破常规,以最快速度批复,立即执行文强的死刑, 也让人看出文强的“死刑”,不是根据他犯罪、认罪程度,而是根据需要。
人们无法知道文强走上歌乐山刑场时的最后想法,可能他会仰天长叹,千 错万错,错在加入了邪恶集团,最后成为恶的一部份。大恶灭了小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