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奥国人)打算在中国结婚,他今天给MA35打电话,说想要开单身证明 Ehefähigungsnachweis,那里的人说需要他提供我的一些信息,我们都觉得很奇怪,他的单身证明用来证明他是单身,为什么需要他女友的信息呢?

是不是有一种可婚证明,是在奥国结婚需要的,MA35的人是不是把这两种东东弄混了 啊?这个可婚证明的德文怎么说?

想请教一下陈博士和所有了解此类情况的朋友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