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一年居留,我是跟他居留的,我们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上个月去35局延居留,办公人员说我老公不会德语,要他学了德语以后再去拿居留卡,这样的话起码要5到6个月才可以拿到居留了,现在我可以去申请工作纸吗?我想一边工作一边学德语,因为我还有孩子,需要收入,这样可以作为申请理由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