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男子曾建明、賴宥菏假借「旅館外拍」誘出模特兒,卻在汽車旅館「狼形畢露」,除逼迫女模為他們口交,強拍裸照,還強迫被害人付錢贖回照片,手法惡劣;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2人分別判刑9年半、8年,民事法庭昨判決2人需給付被害人80萬、70萬的損害賠償金。

地院判決指出,21歲的曾建明去年9月間,看到「兼職打工外拍模特兒」網路廣告,即與對方聯絡,表示要以1小時750元代價,到汽車旅館進行一對一服裝外拍,約定拍攝3小時。

曾某隨即邀集賴宥菏陪同,開車到彰化接女模。單身赴會的女模質疑為何多出一人?曾某辯稱是攝影助理,3人隨即前往旅館。

進入旅館後,曾嫌要求女模到浴缸旁擺姿勢,隨即與賴某以暴力控制對方,脫下其衣物,女模懇求不要性侵,曾嫌於是要求口交,還以手機拍下裸照。事後2人威脅不能報警,同時要她拿出4000元贖回照片,否則要在網路公開。

法官審理期間,2嫌否認性侵,還辯稱一開始就說好要進行援交,兩人說詞不被接受,仍被判重刑;女模身心受創,向2人各提出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考量2嫌均被收押,判決賠償金降為80萬元與70萬元。

事實上,專業攝影網站都有對女模提出叮嚀,其中第一保身要點就是「不單身赴會」,外拍女模足以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