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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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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当代最牛历史教师袁腾飞语录

    在网上他被称为“史上最牛历史老师”,他的“语录”每天都在更新。相比太多照本宣科式的教学,他致力于引导学生对知识产生兴趣。他嬉笑怒骂的讲课风 格引来争议,但这位从教14年的老师认为,自己的任务只是普及历史知识,并且让这种普及变得有趣——但不管他本人是否愿意,在网上,“袁腾飞”已经成了“ 史上最牛的历史老师”。

    袁腾飞是北京一家中学教历史科的老师,由于他在讲授历史课时方法独特,语言风趣幽默,甚受学生欢迎,成为近年大陆教育界大热人物;特别是他经常拿中 国的政治现实,甚至是中共领导人作为揶揄对象,冷嘲热讽,针砭讥笑,与中共教育体制宣导对中学生的洗脑方式迥然不同,令外界关注。他的授课视频还被放上 网,引起线民热传。《袁腾飞语录》随即出炉,每天都在更新。网友们观后褒多于贬,大多认为“课上得生动睿智”,“多几个这样的老师,中国就会少几个上课睡 觉的学生。 ”

    视频中可见,袁腾飞在讲台上的确妙语横生,不但「蒋介石是一党独裁,毛泽东其实也一样」、「三年自然灾害死了三千万,比二战全欧洲死的人还多」、 「中国教科书纯粹胡说八道」等出位言论随时可闻,甚至连「毛主席纪念堂是中国的靖国神社」、「供奉的是一个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民国建立以来西藏一 直处在半独立状态」等「反动」观点亦不少。

    近日,有消息指,北京高层已下令,要封杀袁腾飞的出位和敏感言论。内地豆办、土豆、 YOUKU等视频网,原来一些袁的授课视频亦已被删除。

    3日,有以袁腾飞为名的注册者在 twitter上称,传当局要批判他,「这不已经在批判了嘛,也没要我容不容啊,批判不需要被允许」;又强调「教师的责任应是让学生学会思考,而不是灌输 所谓真相。不容批判的真相,比谎言更可怕。」

    袁腾飞语录:

    .「蒋介石是一党独裁,毛泽东其实也一样。」

    . 「三年自然灾害死了三千万,比二战全欧洲死的人还多。」

    .「日本教科书篡改率比中国低得多,中国教科书真实率低于 5%,纯粹胡说八道。」

    .「中国这块土地只能产生专制。中国人隔几年不喊万岁,觉得很空虚,没法过。」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 60年换了四部,美国 200多年一部,说明美国政治超稳定。」

    .「事实上,民国建立以来,西藏一直处在半独立状态,有自己的 国旗:雪山狮子旗。」

    .「毛主席纪念堂你可以去,但别忘了那是中国的靖国神社,供奉的是一个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

    . 「那地方(毛纪念堂)该改成『大屠杀纪念馆』。纪念碑也是,碑文应铲了写上『死于 1949到 1978年政治恐怖的人们永垂不朽!』」

    . 「 1950年镇压反革命,一年枪毙 71万,逮捕 170万,大家一下子服了,不服下一个就是你!蒋介石( 1927年) 4.12才杀多少人?有名有姓才几百个。」

    .「人人都有罢工的权力!知道人家谁罢工吗?消防队罢工、员警罢工!政府只能把空军调来灭火, 海陆军去抓小偷!」

    .「在北京,你要生七个孩子,我的天哪,你除了上吊和后悔就没出路了!」

    各界评论:

    他用一种学生爱听的语言和方式,贯通古今,把“死”去千年的历史,活灵活现地带到学生面前,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的历史老师”。 ——青年周末 记者 吕家佐

    无论是虚拟世界里的线民,还是现实课堂里的学生,所有人最被袁腾飞吸引的,是他把“死去”的历史“活生生”地带到学生面前。 ——文汇报 记者 王乐

    人家说人家的历史, 我觉得袁老师的书最重要的是培养你独立的思考方式,和看待问题的角度,袁腾飞教的是这个,不是趣史。 ——12812ty (教师 28岁)

    袁老师说话就是给劲!认识袁老师,是一种幸运,听袁老师的课,是一种幸运,看袁老师的《历史是个什么玩意》系列,则是一种幸福阿。 ——就要去那儿(学生,18岁)

    这是一个热爱历史的年轻人以自己饱满的热情在向我们讲述有据可依的历史,最最最重要的是为我们打开一扇窗,激发起我们的兴趣,让我们兴致勃勃的、自觉自愿的补上历史课。 ——眷顾飞鱼(媒体记者)




    史上最牛的历史老师袁腾飞(网路图片)
    [ame="http://www.youtube.com/watch?v=gA2w-oQy1Vo"]袁腾飞说1959-1961:毛的自我诊断[/ame]


    [ame="http://www.youtube.com/watch?v=CuqKlhuMxBQ"]袁腾飞说文革:袁老师的信念[/ame]


    [ame="http://www.youtube.com/watch?v=Jhy8y89U9P8"]袁腾飞说反右:“言者无罪”[/ame]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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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怕他被搞死啊,真犀利~~哈哈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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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非脑残是不会被中国需要的。
    http://www.sweet-liberty.com/shop/Stores_app/IMAGES/images_103/N032001-9.jpgIdon't think that when people grow up, they will become morebroad-minded and can accept everything. Conversely, I think it's aselecting process, knowing what'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what's theleast. And then be a simple man.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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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NjkzMzQw/v.swf
    袁腾飞声明全文如下:
      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袁腾飞。最近网上有很多关于我的传闻。和各种各样的风波,很多朋友呢,非常关心这些情况。纷纷讯问,我想是这样。我现在一切都好。对于网上的所的传闻也好,各种消息也好,我非常感谢这些朋友对我的关心。同时我想声明一点的是,我不想打口水仗。我并不想进行这种无谓的争吵。我相信党我相人民政府。我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所以我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没有必要卷入到这场无味的口水仗当中,构建和谐社会嘛,大家都平平静静的,安安生生的,该做什做什幺。法律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的。谢谢大家。


    听说他被国安局带走了,这是昨天国内放出的他的最新视频。
    一边说眼睛一边看右边,貌似是有提词的。手一直在背后没有拿出来,因该是上了拷。
    此篇文章于 10-05-11 18:18 被 dingchaofan 编辑。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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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WIEN 查看文章
    这种非脑残是不会被中国需要的。
    中国需要骗子。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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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可以用什么罪名起诉袁腾飞?转帖。
    http://lehuo.shanzhai.china.com/club...0/218/5_1.html

    最近一个叫袁腾飞的红的不行,知名度大热,一方面来自他在百家讲坛的讲座,一方面来自他关于他在授课时对文革时代评论的视频。这几天有网友要求用诽谤罪起诉他,我当时认为不妥,后发现有此想法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就想了想,到底可以用什么罪名起诉他。

    一、诽谤罪
    见到很多网友建议用诽谤罪起诉,也看到了代拟的起诉书,那就首先研究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被侵犯的是自然人,注意,是自然人。行为特点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和言论不是散布“完全”虚构的,或者不是捏造的,那么就算有损于他人的名誉和人格,也不构成诽谤罪。“散布”可以理解为公开散布,注意“公开”两个字。如果散布的内容未影响自然人的人格和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罪需要有明确的诽谤的对象,注意“明确”两个字,目前看来,他的言论符合对象“明确”的要求。情节上也要注意“严重”两个字,例如严重的影响了被害人的精神或生活,甚至引起疾病。看来“严重”这两字是无法符合了。行为人还得把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作为直接目的的时候才符合条件。另外,如果被损害人是政府机构,也不成立,因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但可以是“名誉侵权”的受害者。在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的地方,也不构成诽谤罪。上述解释我尽量说的通俗些,大家看了应该明白,我们日常在网络上抨击ZF和官员的时候,一般是不构成诽谤罪的,除非你真的全部符合了“诽谤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诽谤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下。这个罪还有些诉讼的特点,首先是受害人必须告发,否则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果被伤害人去世呢?这也好办,如果引起某地群众公愤,某地群众可联名在当地检察院要求公诉。也就是说不用被侵害人的亲属起诉,某地群众就可以自发的发起,例如受侵害人的家乡。

    叙述了这些构成要件以后,我们应该明白了,发起公诉是很简单的,例如:不仅受害人家乡的居民联名就可以,某个小区的某栋楼的居民发起也可以,这都不是问题,但是某网联名是有困难,主要是网络联名无法产生明确发起地点。问题最大在一点上,在“全部捏造”这四个字上,我昨天研究了一天,偏偏这点出了问题,他的很多用词确实很“刺激”和带有“侮辱”味道,但是他所描述某件事情的时候却总有几句是描述客观存在的东西,漏洞最大的一项是两个“几千万人”,一个是“两千八百万”,他说“几千万”,这个肯定没办法追究。另一个是“死****万”,这个就很麻烦,我认为目前还没人能举证这是“全部捏造”的。本网的一个大腕曾经写了篇很长的帖子说这个观点是个谎言,其实我也看了那帖子,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他帖子里写的东西并不能形成为证据的应用的。“暴君”一词竟然也不构成,目前我看到的几个视频我都反复研究过,可以说都不构成,大家要是有新的视频,可以一起研究研究。罗嗦一句,大家之所以能畅所欲言,主要就是因为“诽谤罪”的构件很严格,而且如果被伤害人是政府官员,那就更严格。

    举例:曾经在本论坛传播过的“闽清严晓玲案”,经审理构成了诽谤罪,行为人分别判处了两年和一年的徒刑。“艾滋女案”的行为人经审理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两罪并处,执行三年。

    本人的态度是:不宜用诽谤罪起诉,因为法庭上的庭审和答辩过程将是对“被损害人”更大的损害。

    二、侵害名誉权: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根据传播面和受众数量,还可以要求不同额度的精神损失费。行为特点上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如果被侵害人去世,其亲属(近亲)有权利发起诉讼,但也要符合“行为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精神损害赔偿数目与受众和侵害造成的后果有关。

    越是名人,越是大家景仰的公众人物,其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就可能越大,另外,已经去世的人没有肖像权,但是有肖像利益权,这点大家要注意,尽量不要用“伟人”的照片做自己的“头像”,值得注意的是,袁的视频是发布在很多网站上的,按一般情况,单位和组织的责任会大于个人的责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袁到底是不是视频发布人?

    本人的态度:慎重使用,因为这个不是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很难有刑事责任,鉴于其行为的复杂性,很难胜诉,甚至于很难受理。

    忽然想起论坛将要推出的“手榴弹”功能,应该说:“如果其头像是其本人或他人的照片,则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

    三、侮辱罪
    侮辱罪的构成条件不复杂,就讲一条,那就是必须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实施的行为,才有构成的条件。再说的直接点,这个罪名通常是针对还在世的人的。本人的态度:不适用。

    四、反革命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罪
    1997年,刑法修正案中修改了此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和很多内容,“反革命罪”改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由于讨论这些内容有点敏感,但本人研究后认为不适用。

    最后说一句,骂领导和政府实际上没大事,只要是根据具体的事实发表观点,哪怕说再恶毒再脏话,也不违法,如果要想让袁的言论有罪,那么以后你自己还就不能再说什么了,那时,你还真的只能象这个袁某说的那样,只能说一句:“领导,你得注意身体啊!”

    总结:起诉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男生理发,5欧元一人。电话:068110739925 http://www.outuo.net/vbulletin/showthread.php?t=52633
    所以目前只接受普通男生短发理发业务,要求造型的完美主义者就免了http://www.outuo.net/vbulletin/showthread.php?t=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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