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购房时要留意土地使用权限
●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房子怎么办
一是如果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且连地上的建筑物也收回的话,由国家按有关规 定补偿;二是如果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房子还可以继续使用,但得续交土地使用费。
●物权法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物权法草案仅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要办理注销登记,收回产权证书,但是对于附着于地面的 建筑物、附着物却没有规定其权利的归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指出这些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明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时尚早
物权法草案中提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可以续期,但是有不少人存在这样的疑虑:房子现在的土地 出让金是由开发商来交,那么期满后,出让金是由开发商来交还是业主自己出,也许开发商到时都找不到了。如果由业主自己出,得出多少?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陈苏则的观点是,现在明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多少为时尚早,毕竟70年以 后的房屋、土地等相关物价目前无法预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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