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
我想帮我朋友向你咨询一下,他老婆是奥国籍,他是跟她老婆结婚后,从中国反签出来的,结婚时间是2007年,已经延了一次了,到今年大概夏天吧,我也不清楚,就要延第二次了,但是最近他们吵的很厉害,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离婚书了,但是,他们有一个自己的儿子,3岁,小孩的抚养费是打概220多,他老婆的生活费是大概400,是他太太提出来要的,还有就是他欠他太太的钱,现在也需要写在明账上,因为,他太太怕他不还,那这样,他本人的netto是大概1020多,根本就无能为力偿还阿,他现在很苦恼,因为,这样延居留根本就没有办法延出来啊,他们的法院判决还没有下来,只是,他太太私底下,需要把这些帐目都写在明账上,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
请问一下,陈博士,他该怎么办,是否找律师打这场官司,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