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卡在26日丢了~已经去警察局报案了~给了我张证明~
我在25日的时候已经去MA35延完居留了~是3月中去取~一般取签证的时候要把旧的身份卡带着~像我这种情况还用不用再补办一张新的身份卡呀?还是到时候去MA35时把那张证明交上去直接就给我新的签证了?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