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惠 明明你把别人的东子偷走你还倒打一扒,说别人是骗子,你要拿出证据。俗话讲, 恶人先告状。这个人就是典型的实例。请大家注意防范。 那你說把你東西偷走,請問是什麽東西,你也有證據嗎?人家有2000多歐在你那裡,難道你的東西有值錢到2000歐嗎? 還通知他的公司起訴,你偷偷出租房子,合同沒有,收了房租也不交稅,這個你還有理去告別人 典型的,把自己太當回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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