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一周前,我被公司通知6周后被辞退。当时老板跟我签的是Kündigung des Dienstverhältnisses。

现在我已经找到新工作,新的签证还在办理过程当中。 我老板说可以将解雇信改成einvernehmliche Auflösung des Dienstverhältnisses,这样对我更有利。真的是这样吗?

我觉得如果改成双方都有意解除雇佣关系的合同,岂不是说我自愿放弃跟我关键人才绑定的签证吗?我觉得还是kuendigung 更合情理一些。

您说哪种解雇信形式对我更有利一些呢?麻烦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