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是一年的定居居留,老公是学生居留。刚结婚不久。

但是明年老公延居留的时间比我早了一个月左右。本人现在工作40小时,报税已经超过2个人的最低家庭收入。

请问陈博士,在我老公延学生居留的时候,是否可以 提供我的40小时工资证明这种方式作为他延学生签证的担保呢?是否也需要3个月的工资证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