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拿中国的奖学金来维也纳读博。
来了以后,我去取居留卡(Aufenthaltstitel)时,告诉我要带护照,D签证复印件,目前的Meldebestätigung, Anmeldung bei der WGKK, 学习证明和学习纸,143欧。
房东告诉我Meldebestätigung是去Bürgedienst办的,并且给了我Meldezettel,
我想把房东的地址作为Hauptwohsitz,但那里的办事人员说,你必须去把中国的地址注销,但是我以后回国的,应该是不能注销中国的地址的,所以建议我把中国的地址作为Hauptwohsitz,而维也纳这里的地址作为Nebenwohnsitz。
想问一下,这样做对吗?这样还能领到居留卡?谢谢!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