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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教陈博士

  1. #1
    初级会员 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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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请教陈博士

    陈博士,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要请教您一下。

    我是跟老公拿家庭居留,但是我目前有两个户口,主要户口落在我婆婆那里,延居留的时候可以出示房租为零的证明,还有一个户口每月600欧的房租,两个房子在不同的区。不知道延居留的时候,是该去主要户口的区,还是另外一个?如果去主要户口那个区办,可不可以不告诉他们我还租了另一个房子?如果不用扣另外一个房子的房租,工资比较容易够延居留的最低要求。

    另外,还想问一下您,如果想首次申请失业金,但是报税不是连续报的,中间中断过,总和加起来有一年,还能不能申请呢?

  2. #2
    版主 博士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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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回复: 请教陈博士

    延居留应该到第一户口所在地。

    如果两年中累计报一年税,就可以报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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