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我以前是持关键人才签证在这边工作的,结婚后就转成了10年的家庭团聚,先生是德籍,但是我本人还是在原来的公司工作,我先生也是在这边工作的。今天到MA35领居留卡的时候,听工作人员跟我解释,大概意思好像是如果我持有家庭团聚在这边工作是不受外国人就业法约束的,但是我的工作许可是和我先生的工作捆绑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如果我先生失业,或者去奥地利以外的地方工作,我就不可以再工作了,是这样吗,还是我的理解有误?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还不如继续签关键人才或者一年一年的签长居呢,能改吗?
谢谢陈博士!!
陈博士,我以前是持关键人才签证在这边工作的,结婚后就转成了10年的家庭团聚,先生是德籍,但是我本人还是在原来的公司工作,我先生也是在这边工作的。今天到MA35领居留卡的时候,听工作人员跟我解释,大概意思好像是如果我持有家庭团聚在这边工作是不受外国人就业法约束的,但是我的工作许可是和我先生的工作捆绑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如果我先生失业,或者去奥地利以外的地方工作,我就不可以再工作了,是这样吗,还是我的理解有误?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还不如继续签关键人才或者一年一年的签长居呢,能改吗?
谢谢陈博士!!
目前有1位用户正在查看此主题。(0 位会员和 1 游客)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