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
您好,我朋友之前是学生签证,但后来没有继续延,她老公是长居,她的宝宝现在3个月了,在怀孕的时候,收到了警察局的信让她离境,因为怀孕不能坐飞机所以律师就保证说等生完孩子2个月内就会回国,但是现在孩子因为身体不是很好,医生也有证明说在几个月内要做物理治疗,所以又不能回国了,她5月初向MA35递了签证申请,6月初让她补的材料及医生的证明,当时说让她回去等信,6月中旬警察局又让她离境,但律师说申请递上去了就还好,请问她会申请到签证吗?您觉得象她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