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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乱了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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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
    小KAPO 初中一年级 孙小美 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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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回复: 乱了昂

    引用 作者: 達達
    男生的话。。。。个人认为最好带点家伙。。。。。问过警察局了,50公分以下匕首防卫不犯法.....
    引用 作者: 今夜酷寒不宜私奔
    50cm。。。。5分米已经是砍刀了,怎么能是匕首。。。。
    在国内超过10几厘米的就算是管制刀具,这边法律还不错啊
    不过怎样才算正当防卫?他抢完转身你捅他一刀算什么?

    50厘米,真的很长了,比普通的翻山刀都长,你确定不是50毫米?
    50cm不就是50公分,50公分不就是50釐米麽。。。。。。。你倆說什麽繞口令呢?。。。
    此篇文章于 07-02-21 21:39 被 孙小美 编辑。

    我们我们我们。。。猴吱~!
    爱吃爱吃爱吃。。。桃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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