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陈博士,还有个问题,就是贷款债务人的承担责任问题,因为大股东是难民,现在可能没有还款能力,是不是就要有我朋友这个小股东来偿还,是100%的偿还所有债务还是按照股份来偿还一部分。
还是说直接就跟股份或是公司没有关系,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贷款的问题,就是有两人共同承担呢?一个不还就由另一个来偿还呢?
最后请问 如果我朋友他有债务在身,而且跟银行协商好了每月还款的数量,也都按时交款了。那么到了延长期居留的时候,您所说的足够收入是多少呢?如果是按照长期居留的标准的话应该是多少钱啊(nett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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