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关键人才签证的材料已经递上去了(我的学生签证到09年9月初到期,都说工作拘留审批时间极长,老板为了保险期间,提前帮我递的材料),估计六月中旬就能下来。 可是老板今天给我说资金紧张,8月份开始雇佣我,发给我工资。 我现在一直注册地是gringfühige arbeit, 就是每月只有357欧的那种。
如果工作签证6月中旬批下来,我老板是不是有义务当月就该发给我工资呢?还是工作拘留卡有一段时间的有效期?如果他8月份才跟我签 vollzeit 的合同,六月份批下来的工作拘留是不是就无效了?
总结一下我的情况:
我老板想的是维持gringfühige arbeit 的合同一直到7月底,从8月份开始签正式合同,可是工作拘留卡六月中旬就能下来。6月中旬到8月期间有1个半月的真空期,请问按照法律是不是,老板应该在我拿到工作拘留卡之后就立即雇佣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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