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到Finanzamt的信,上面写到领取时间到今年六月,我的签证是六月份到期的。我想问一下,我去延签之后,还要重新递交Familiebeihilfe的申请吗? 还是只要把延签后的居留卡复印件交给Finanzamt? 还是什么都不用做?
谢谢!
刚收到Finanzamt的信,上面写到领取时间到今年六月,我的签证是六月份到期的。我想问一下,我去延签之后,还要重新递交Familiebeihilfe的申请吗? 还是只要把延签后的居留卡复印件交给Finanzamt? 还是什么都不用做?
谢谢!
首先弄清楚,为什么只发到六月份.肯定必须亲自去税务局一趟。
嗯,你把新居留卡传真过去,他们就自动给你续了
我去年10月续签就是这样的,不过可以先给他们打个电话说好,保险点
传真过去就够了,上面写上事由。
哪里有必要非去BMF啊?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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