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也很好奇,想知道究竟,所以今天特意打了个简短的电话去政府部门问了一下。

这个电话是去我们区签证处要到的。


AUSKUNFTSSTELLE FUER ZIVILDIENST 01/531265500 大家也可以打去问一下。接电话

的女士明确的说:这条法律指向的是避难者(或者说04年以前来的申请和没申请起码

要有一半时间是合法居留的这个群体)我非常清楚的说学生如果04年前来的可以申请这

个么?对方说:学生身份就是学生身份,拿学分拿的到签证就签,拿不到就回去,这条

法律跟学生签证完全不搭嘎。所谓的条例,1,2,3条完全是指 黑在这(2004年5月1

日之前来的,或申请或没申请避难的这个群体的基础上来解释的 )


我电话内容大概就是这些,对方也是这样清楚的答复我的,也希望有其他同学或者陈博

士,能电话一下,也说不定我问的部门不对,或者这个人也不太清楚。又或者我问的不够有技巧。



声明一下:我并没有什么意思,陈博士经常为大家义务解答,我心里也是很敬佩陈博士

的,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相信大家心情都是一样的激动和兴奋,就是好奇心驱使我想

弄个明白。有说的不对的地方也期待陈博士和大家的解答和纠正